经济与金融学院各专业,2018级本科生: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现就2018级学生专业选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条 专业选择与录取原则
1.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以及各专业接受人数,分批次录取。
3.同一志愿下学习成绩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录取。
4.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学生,按照志愿单独排队录取,和其他学生按相同比例在各专业分流。院内高年级转入学生按原专业录取。外国留学生参照国际教育学院要求录取。
第二条 专业班级设置与人数分配
金融学设置2个班(每班最多35人),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学、电子商务、经济学和统计学各设置1个班(每班最多25人)。
第三条 学习成绩计算
1.学习成绩为经济与金融学院培养方案中前三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以下简称“必修课”)的学分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2.因转专业等原因学籍变动转入的学生,按经济与金融学院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学分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在外校交流取得的成绩不计入。
4.排名按必修课的学分绩进行。
第四条 工作程序
1.各专业制作专业介绍PPT,学院统一上传(见附件1)。
2.由班主任组织,以班为单位计算学生的学分绩,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并在班内公示,原始资料(电子版、纸介质,纸介质必须由个人填写并签名)学院存档。
3.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填报志愿,每人限报四个志愿。学生按照学院统一设计的表格(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填报志愿,并由班长统一上报学院(电子版、纸介质,纸介质必须由个人填写并签名)。
4.学院根据各专业录取人数,按照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第二志愿分流,如所报第二志愿已录取满额,参照第三志愿分流,依此类推,第四志愿满足不了时,须服从学院调剂。
5. 录取工作请书院推荐三位学生全程参与,所有原始资料经参与人员签字后存档。
6.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院主页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上报教务处审核。
附件1:经金学院本科各专业介绍(2020)
附件2:经金学院2018级专业分流志愿表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