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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05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2007年07月16日 00:00  点击:[]


                   关于开展我院05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据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硕士生培养监控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自2007年开始对硕士生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         各学科考核小组成员: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以专业为单位,由专业所在系组织实施。
硕士研究生专业所在系聘请由5名院内外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校中期考核有关文件规定,对硕士生进行综合评定。
          二、         主要考核内容及学生提交的材料
          1、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生向考核小组提供加盖有院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一份。
         2、硕士生开题报告:主要反映课题来源、论文选题的先进性、可行性及创新性等。并提交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文章及录用通知等
        3、硕士生要认真填写经济与金融学院硕士中期考核评定表并附相关资料。
       三、         硕士生中期考核程序
        1、硕士生在人学的第四学期或第三学期(07级入学学生)参加院系组织的中期考核(每年5月进行)。
        2、硕士研究生将中期考核评定表及相关材料交各自导师进行审核。
        3、导师将审核后的硕士生中期考核材料报给硕士研究生所在系。由各系组织专家根据导师意见对硕士生的材料做进一步评定。各专家小组组长根据各专家评定情况填写硕士生中期考核评定表中的专家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者考核小组要及时通知导师对学生的情况做进一步指导,并报考核小组再一次评定。(考核学生导师应回避)
       4、各系将各专业硕士生中期考核专家小组评定结果及学生材料报院中期考核委员会评定。
       5、院硕士生中期考核委员会根据导师及专家小组评定意见汇总后做综合评定,并将最终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六、硕士生中期考核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硕士生向导师提交材料时间:9月10日之前
       2、第二阶段:导师对各自的学生进行评定后,将结果于9月14日之前报各专业硕士生所在系。各系组织各专业硕士考核专家小组于9月17日至9月20日对中期考核的硕士生进行进一步评定。
        3、第三阶段:各系将各专业硕士生考评结果及材料于9月24日之前报院考核小组。
        4、第四阶段:院考核小组于9月24日至9月27日对中期考核的硕士生做最后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各系请将考核小组名单、考核时间、考核地点于9月14日之前报院研究生教务办。
                                    
200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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