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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授课奖惩办法

2014年11月28日 15:23  点击:[]


经济与金融学院

教师授课奖惩办法

为使教师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本科教学上,提高授课效果。特制定奖惩办法。

第一条 教师授课奖励办法

学院每学年对每位给本科生上课的教师将采用学生打分、院系领导、教师、督导组专家听课打分等办法进行评价,并按综合分数进行排队,排名在前3位的教师,学院每人奖励2000元,综合分数在75分以下,且排名在后2位的教师,停课一学期,进行整改,并扣半年岗位津贴。如果第二年仍排名在后2位,将取消教师资格。

教授、副教授每年至少给本科系统上一门课,没有达到者,学院进行帮助教育,如果第二年仍没有达到,学院将取消教授、副教授聘任资格。

第二条 多媒体教学奖励办法

学院鼓励教师改革教学方式,进行多媒体教学。每学年对使用多媒体教学教师进行评比,学院将奖励1-2名优秀教师,每人奖励2000元。评比办法是个人申请,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评定。

第三条 双语教学奖励办法

学院鼓励教师使用双语教学,对使用双语教学的教师学校于补助工作量外,学院每年进行评比,奖励1-2名优秀教师,每人奖励2000元。评比办法是个人申请,答辩,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评定。同时学院将在出国进修选派时优先考虑。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0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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